纳捷环保脱硝设备轻松达标
发布时间:2019-11-20浏览次数:32
日前,广东印发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 44/765-2019)。标准在全省域范围执行,适用于燃煤、燃油、燃气和燃生物质成型燃料的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下蒸汽锅炉、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;各种容量的层燃炉、抛煤机炉。具体执行时间规定如下:
一是在用锅炉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,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;
二是新建锅炉自2019年4月1日(本标准实施之日)起执行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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